首   页 委内概况 图说文博 政务信息 服务信息 政策法规 文保单位 专 题
输入关键字查询

 

专   题
     
 

党建专题

会议专题

精神文明专题

行政执法专题

考古调查专题

第三次文物普查专题

 
     
   
   
 
 
 
 主办单位:黑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制作维护:省考古研究所黑河分所
 建议浏览:1024*768分辨率
 浏 览 器:IE5.0或更高级版本

 

黑河市文物普查办公室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国家文物局《关于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黑河市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市普查工作已全面启动。
    一、黑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成立了黑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10月26日,黑河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通知》对黑河市开展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意义、普查范围和内容、普查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普查的时间安排、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为确保全市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副市长李洪祥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成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夏重伟、文管会主任潘忠林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黑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潘忠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具体实施。该《通知》的下发,标志着黑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二、黑河市文物普查办公室召开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大会,就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黑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大会在市文管会召开,潘忠林同志主持会议。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市直文博单位负责人、参加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期培训班的学员等参加了会议。潘忠林同志深刻分析了文化遗产事业面临的大好形势,指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一项抓基础、管长远的大事,是全面推进黑河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难得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信心,并以普查为契机,全面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同时根据《黑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就黑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1、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务院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文物保护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普查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黑龙江省政府和黑河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切实抓住普查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胜利完成。
    2、加大力度,做到四个落实。市普查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加大推进力度,做好督促检查,普查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要协调各县(市)区迅速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查领导小组,各文管办要发挥全市文博单位的主力军作用,抽调精干力量,做好重要普查内容的专业指导、价值评估等项工作。要确保普查工作的组织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和技术落实。
    3、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文物普查机构要加大对文物普查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理念,提高文物普查的社会认知度和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
    三、黑河市文物普查办公室举办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为全市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根据黑龙江省文物普查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培训的有关要求,黑河市文物普查办公室于10月份举办了第一期文物普查培训班。各县(市)区文物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部门技术骨干参加了学习。为增强培训班师资力量,特聘请省考古所于汇历老师讲授田野调查的基本方法及北京专家讲授GPS使用方法等课程,其他课程的授课教师均为从省培训回来的、长期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的业务领导和专业人员。培训围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标准、规范》,着重进行普查意义、实施方案、统一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培训班结合黑河实际,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门安排了野外调查及记录等操作实践。培训班对所有学员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了“普查员资格证书”,作为相应的普查上岗资格依据。
    四、制定详尽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专项经费,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 1、加紧完善普查方案
    为认真落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结合黑河市的实际情况,科学、有效地开展黑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特组织人员研讨制定了我市的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目前,各县(市)区的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也在抓紧制定中。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2、加大宣传力度
    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是一项社会工程,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文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使文物普查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落实普查宣传方案,使全社会了解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进行一次文物保护的动员和教育。在普查工作中,一线的普查队员要牢固树立宣传意识,不仅要成为文物调查的行家,也要成为宣传文物保护的骨干,把文物保护的理念深入到人民群众中。总之,要使这次文物普查过程,成为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过程,成为普及文物保护知识的过程,成为宣传文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过程。要以这次文物普查为契机,带动越来越多的人热爱、关心和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3、落实文物普查经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教[2007]154号)文件精神,此次文物普查所需经费主要由文物所在地政府解决,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黑河市文物普查办公室与当地财政进行了积极协商,大部分预算方案基本确定,进入最后审核阶段。市级普查财政预算2007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追加。财政部门负责监查和审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上尚未完全到位,各县(市)区工作不平衡。部分县(市)区第一阶段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一些地方仍然是文物部门唱独角戏,普查经费和人员至今还未到位。有少数领导对这次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缺乏必要的重视。
    2、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大力度。
    
3、普遍存在业务骨干和普查人员匮乏的现象。
    4、各成员单位责任有待明确。

    5、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有待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