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输入关键字查询 |
|
主 任 致 辞 |
|
| |
|
| |
|
| |
|
| |
|
|
主办单位:黑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制作维护:省考古研究所黑河分所
建议浏览:1024*768分辨率
浏 览 器:IE5.0或更高级版本 |
|
|
集中力量 再接再厉
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王珍珍在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质量完善会上的讲话
(2010年9月18日)
同志们:
在秋高气爽的九月,我们在中国林都—伊春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质量完善会。这是一次及时的会,更是一次必要的会。大家都知道,“三普”质量最终取决于“三普”数据是否完整、准确,而接下来的工作,如编制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系统、编制普查档案资料,起草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出版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等,更是以“三普”数据为基础。所以,我们要认真对待这次“三普”数据质量完善工作。
由于多种原因,伊春“三普”工作起步较晚,田野调查覆盖率较低。在几次“三普”进度汇总中名列全省倒数第二名。在伊春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特别是2008年10月市文化局新班子组建以后,举全局之力,切实推进全市实地文物调查工作。领导重视、经费到位、机构健全、普查队员密切配合、忘我工作,使伊春市“三普”工作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不仅工作进度跃居全省前列,而且率先全境较为顺利地通过了省级验收。截至2009年年底,共调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383处,其中复查140处,新发现243处,新发现数量远远超过了原有遗址数量。其中,嘉荫县保兴乡常兴屯旧石器晚期遗址(距今约2万多年)的发现改写了伊春的历史,填补了黑龙江东北部地区没有旧石器时期遗址的空白。
今天我们选择在伊春召开会议,正是因为伊春“三普”队员不畏艰难、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折射着全省“三普”队员的进取精神。让我们为伊春喝彩,为我们自己喝彩!
下面我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一、 集中力量,再接再厉,完善我省“三普”数据
“三普”数据的质量体现着我省文物工作
者的整体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这次数据质量完善工作以市级普查队为主体,以县域为单位,整合全市资源,制定合理工作计划,充分理解、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认定与计量标准,按照国家文物局验收专家和厅“三普”办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逐项核查并修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文物点应给予合并或撤销。
俗话说,编筐编篓,重在收口。目前,我省“三普”工作正处于关键的转段期,也是“三普”工作形成成果的重要时期。三年来各级普查队员爬山涉水、风餐露宿、顶严寒,战酷暑的艰辛,浓缩在一条条的电子数据中,一张张的照片中和一幅幅的图纸中;因此,对于每一条数据的核查修改都要本着实是求事、科学严谨的态度,保障质量,不允许半点的应付和拖延。
数据最后上报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前。数据总量较少的地市可提前上报。
二、 端正态度,保证质量,尽快出版我省“三普”成果集
各级文化(文物)部门领导要端正态度,确保第三阶段普查经费投入和普查机构及普查队伍的稳定,保障普查队员的补助等切身利益;截至今年7月底,只有齐齐哈尔市(26万)、哈尔滨市(20万)等市落实了市级普查经费。
同时,各级普查队员要继续发扬“三普”第二阶段忘我的工作精神,保证数据整改质量,争取早日编写、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管理普查档案资料,起草普查工作总结报告,使“三普”成果有效地参与社会各个领域的活动。各地市在整改数据的同时,注意挑选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中的重大发现和重要发现,收集高质量的照片,并及时将“三普”工作过程中的感想、工作笔记、随笔、突出事迹等整理成文字材料,为我省拟出版的《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成果集》(暂名)和《黑龙江省“三普”人手记》(暂名)积累素材,为明年我省“三普”成果展准备材料。材料上报日期为2011年1月31日前。
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在10月底以前确定普查报告撰写人和编制、管理普查档案资料人员名单,并上报省厅“三普”办备案。
三、积极落实保护措施
对于普查中新发现的文物,各级文物部门要主动提请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予以认定,对于其中价值突出的,要申请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避免新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出现破坏和灭失情况。
四、深入宣传普查成果
要继续通过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户外宣传牌和广告牌,各种宣传品和纪念品等各类媒体和载体深入宣传普查成果,提高整个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使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民众。
同志们,文物普查是一个认识家乡文物资源的过程,一个提高各项能力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磨练的过程。黑龙江作为边疆省份,它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疑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以及国家领土完整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各级文化(文物)部门的工作者都应本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精神,踏踏实实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下一阶段的工作,争取一个圆满的结局。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