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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致 辞
     
   
     
   
   
 
 
 主办单位:黑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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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区文物管理部门联合对

瑷珲新城重点文物遗址进行巡查

 

    8 月 10 日,黑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黑河文物稽查支队、黑河考古分所、爱辉区文管办、爱辉区文物稽查大队、爱辉区文物文管所、爱辉镇政府、爱辉镇文管所,依照《文物保护法》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爱辉新城遗址的爱辉将军墓葬、卡伦山辽代墓葬等遗址进行巡查。

    爱辉新城遗址于 2001 年 6 月 25 日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该保护单位位于黑龙江省爱辉区爱辉镇内,保护单位面积 14 平方公里,保护面积 10.143026 平方公里,并划定了建设控制地带。在巡查中,发现在爱辉将军墓地保护建筑的控制地带——即已建成的国家森林公园,卡伦山辽代墓葬有取沙现象。

    巡查组一致认为,我市丰富的文物旅游资源,在中俄“两国一城”建设中日益凸现,逐渐受到开发商关注和游客的青睐。以瑷珲城址为核心的一系列遗址,是历尽沧桑,劫后余生的珍贵文物遗存,尤其承载了清初中华民族辉煌至晚清丧权辱国的历史演变,在国内同类遗址中极为罕见。该遗址群,历史文化底蕴丰厚,依山傍水,自然生态环境十分优越,加之以文物遗址为依托的瑷珲历史陈列馆,有规模、有水平、有品位、有特色,遗址与陈列互补强化,交相辉映,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极好阵地,也是开发边疆文物特色旅游,促进中俄“两国一城”建设的特殊资源。因此,防止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忽视文物保护,盲目对爱辉新城遗址进行开发利用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市文管会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民保护文物的氛围,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依法保护与群众自发保护相结合的保护网络。当地政府要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切实摆正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文物保护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二是依法进行管理。 依照文物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结合瑷珲新城系列遗址现状,对特别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分类管理。在特别保护区内,严禁一切新的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动土行为;在重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新的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动土工程,除旱田耕种外,禁止一切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动土活动;在一般保护区内,不得进行改变文物环境风貌的工程活动,必须的建设项目须经文物管理部门同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动工,尽快 对将军墓葬重新设立各级文物保护标志。三是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区、镇、村各级文物保护组织的作用,加强巡查。市区文物稽查部门,要会同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