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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黑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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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侵华日军七三一细菌部队

孙吴 673 支队罪证遗址管理保护及维修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侵华日军七三一细菌部队孙吴 673 支队罪证遗址

2 、公布批次: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 、文保单位类型:帝国主义侵华罪证遗址

4 、现所在地:黑龙江省孙吴县西兴乡西兴村南 500 米 处

5 、公布时代: 1940 年

6 、单位俗称:无

7 、保护单位面积: 2 万平方米

8 、保护范围面积: 48 万平方米

9 、世界文化遗产:否

10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

11 、标志说明:有 ( 未按统一标准制作安装 )

12 、记录档案:有

13 、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有

14 、保护单位概况: 1940 年 9 月,日本关东军在孙吴县城西大约 4 公里的一个土丘上开始修建细菌基地、代号为 673 支队,对外称“关东军防疫给水部”。建立起青灰砖楼房和平房 300 余间,有 15 间用于饲养试验的动物。设:办公室、化验室、汽车间、锅炉房等。此处,还建有环山公路、电力通讯,自来水管线等设施。 1945 年 6 月遵照关东年司令部命令编成鼠疫防疫队孙吴支队,队长西俊英中佐,成员: 135 人。细菌部队主要进行研究生产鼠疫、霍乱、坏疸,伤塞等细菌病毒任务。

该遗址呈长方形,四周有围墙,东西长 575 米 ,南北宽 300 米 ,围墙基宽 5 米 ,高 1.5 米 ,墙外是排水沟。在围墙东南角外侧立一方形水泥界碑,碑面阴刻“军用地”三个字,墙内有环形沙石路,东墙两门、北墙一门。围墙内的建筑物 1945 年全部被日军焚毁。

现仍能见到 13 处房屋遗址,呈长方形瓦砾堆状。还存有 4 个水泥槽,是细菌部队的解剖消毒室。当年日军曾用各种动物和大量中国人做活体实验。

15、使用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名称:孙吴县文物管理所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侵华日军

胜山要塞遗址管理保护及维修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侵华日军胜山要塞遗址

2 、公布批次: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 、文保单位类型: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 、现所在地:遗址位于黑龙江省孙吴县沿江乡境内。

5 、公布时代: 1934 —— 1937 年

6 、单位俗称:(关东军第五国境守备队)

7 、保护单位面积:( 1 )步兵警备中队本部: 495 平方米;( 2 )“亚雷”高地炮台: 10 座:每处 25 平方米;( 3 )地下仓库和兵舍 6 处。每处 210 平方米;( 4 )第二卫兵室: 8 平方米;( 5 )地下指挥部: 300 平方米;( 6 )主阵地地下通道: 140 平方米

8 、保护范围面积:遗址主体周围 20 米 以内为重点保护区守备中队东 5 公里,西 2 公里,南北宽 5 公里以内为一般保护区

9 、世界文化遗产:否

10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无

11 、标志说明:有 ( 未按统一标准制作安装 )

12 、记录档案:有

13 、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有

14 、保护单位概况: 1931 年“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就沿东北对苏边境地区分期修筑 14 处永久性战略工事,称之为国境阵地——“要塞”同时组建国境守备队。孙吴霍尔漠津(“胜山”要塞原称)为第一期工程,孙吴“胜山”要塞实际施工开始于 1937 年完工于 1944 年。 1945 年 8 月 9 日至 14 日被前苏军远东红旗兵团攻占。

“胜山”要塞主要由沿黑龙江中国一侧若干监视哨,主阵地军事构筑,胜武屯指挥部和毛兰屯野战阵地组成。

由纵横交织的军用道路和交通壕连结。战后,所有地上砖木结构建筑毁于战火,混凝土构筑物全部保存。

15、使用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名称:孙吴县文物管理所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四方城城址管理保护及维修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四方城城址

2 、公布批次: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 、文保单位类型:古代城址

4 、现所在地:孙吴县沿江乡

5 、公布时代:辽代

6 、单位俗称:无

7 、保护单位面积: 326109 平方米

8 、保护范围面积: 426109 平方米

9 、世界文化遗产:无

10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无

11 、标志说明:无

12 、记录档案:有

13 、专门机构或专门管理:有

14 、保护单位概况:四方城为距黑龙江江边的西霍尔津屯三公里,沿江平原上突兀而立的一长方形土山,辽代依山建城,是当时军事戍守城堡。本地金代属蒲峪路,从掘出的凿形铁镞比较,与克东县的蒲峪路路治遗址、肇东县八里城金代遗址和逊克县老前城、石砬子村北山土城出土箭镞相似。明清时期为防御沙俄入侵,四方城仍发挥其戍边防卫作用,是辽代剖阿里国、明速温河卫少量的遗存之一。后经黑河地区文物考察队初步鉴定为山城遗址。

该城北、东、南、西均为沼泽、水塘,今已干涸。当年有小舟通行,可直达黑龙江水域。成南为主要出入口,面对正南筑一城门,门外围以与城垣相接的两处弧形短垣,用以卫护城门,在短垣中间开一门,宽约 10 米 ,构成相应的外门,这就是考古学上所称的“瓮门”。在距 8 米 高的山顶之上,在城北和东部边缘地带,由内部挖土堆积而成的土墙,高 50 米 ,长 64 米 。城壕宽 5 米 ,深 50 厘米 ,城墙外十分陡峭,攀登不易。方城、墙壕、瓮门是我国辽、金古城的主要特征。城内布满大小不一,深浅不等的鱼鳞坑,似为守城兵丁居住址。住房主要为半地下,继承了“穴居人”的本意。在土城之中央有一大型土坑,中间并有深穴,似为首领议事和指挥居所。另,城中还有一道东西向的小墙,一条颇为相似的通道。七十年代此地有陶罐、铁箭头出土。整个土城今日被柞、桦、杨树和灌木丛林所覆盖。

今日四方城由于多年来的妥善保护,山形地势,土壤植被均未受到人为破坏,以其独特的历史雄姿盘踞于沿江平原。它是进入沿江的咽喉门户,通往逊克、嘉荫、伊春、黑河的公路多条纵横通过。作为沿江满族、达斡尔乡的中心,四方城直面大江,南临胜山要塞,北靠古火山四季屯,这里的大桦树林子、西霍尔津和胜利屯都有大量金代文物出土,从新石器时代至伪满时期遗迹分布密集,四方城的保护能带动其它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从而推动整个旅游工作的开展。

15、使用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名称:孙吴县文物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