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伊拉哈城址管理保护及维修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伊拉哈城址
2 、公布批次: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 、文保单位类型:古遗址
4 、现所在地:嫩江县伊拉哈镇
5 、公布时代:辽金时期(清代曾一度沿用)
6 、单位俗称:“金代古城”
7 、保护单位面积: 245025 平方米
8 、保护范围面积: 2450250 平方米
9 、世界文化遗产:否
10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
11 、标志说明:有 ( 未按统一标准制作安装 )
12 、记录档案:有
13 、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有
14 、保护单位概况:伊拉哈金代平原古城遗址位于嫩江县伊拉哈镇,是辽金时期的古遗址。 1990 年 12 月 10 日 嫩江县人民政府以嫩政办发 [1990]41 号文件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保单位。 1993 年黑河市人民政府以黑政办发 [1993]36 号文件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保单位。 2005 年 3 月 31 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黑政发 [2005]5 号文件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保单位。
该文物保护单位又俗称“金代古城”。设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外城: 1980 × 3 米 = 5940 平方米 为重点保护区
内城:为一般保护区东径 125 ° 06 ′ 02 ″北纬 48 ° 48 ′ 12 ″。
保护单位面积: 245025 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为外墙址外 5 米 —— 50 米 之间。
该保护单位设有标志说明。 1988 年 10 月在遗址上竖钢筋水泥结构的标志碑、界标。
记录档案也很完备。 1976 年省文物普查队整理出此遗址的档案。现该遗址文件齐备、资料丰富。包括:学术资料、沿革资料,考察记实资料、竖碑记实资料。文保组织与合同汇总资料,处理案件资料,有关遗址的文物采集、出土、征集资料,有关图纸照片、光盘等。
并有专门机构和设有专人管理。 1977 年在图书馆内设文管员 1 人。 1988 年成立嫩江县文物管理所。 1991 年成立县文物管理委员会。 1993 年建立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组织,县文物管理所与伊拉哈文化站签定了文物保护委托合同并设兼职看护员 4 名。
伊拉哈金代平原古城遗址是一座距今七、八百年的金代古城遗址,是金代蒲与路治所辖下的一座猛安谋克城或屯军城。
可以说此城址在金代以后东北地区是一座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古城遗址,对研究我县金代以后的历史有着重要的价值。清代自称其为“平原古城”。分内外二城,均呈正方形,占地面积 367 、 5 亩,方位基本为南北向。古城布局为,内城的东、南两城墙大部分相重合,即共同一城墙,所以,内城实为外城的东南部分。城墙断垣仍暴露在地面上,皆为垒土修筑而成。城内外已垦为耕地。外城保存较差,残垣依稀可辩,稍高出周围农田,城墙边长约 495 米 ,周长约 1980 米 。除与内城重合的部分,其余城墙不见瓮城、马面、角楼等设施。内城保存尚好,城墙明显高于外城,残高 1.5 米 —— 0.8 米 ,城墙边长 330 米 ,周长 1320 米 ,其中现存的南城墙较高,底部宽于顶部,从断面看,约呈梯形,顶部宽2 — 3 米 高等。内城四角置有堞楼,每面墙外各附设 3 个突出的马面,在南城墙中部有一瓷城残迹。其宽、长、高已不清楚。未见外城门址所在。余皆为遗迹。
15、使用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名称:嫩江县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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